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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室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2016-04-27 08:48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完善汽车集成制造技术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主任负责制,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设立主任负责制下的室务委员会(简称室务会)。

  1.室务会由中心正、副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组成。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室务会成员,也可聘请有关人士为室务会顾问,室务会顾问可以列席室务会会议。 

   2.室务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1) 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决定中心的学术方向和学科布局;

  (2) 决定中心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发展规划、主要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

  (3) 审批中心的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决定万元以上的预算外支出;

  (4) 决定中心的人才资源分配方案;

  (5) 听取和审议中心成员的述职报告或年终总结报告;

  (6) 制定和修改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7) 决定中心的其它重大事项。

   3.室务会工作程序:

   (1) 室务会由中心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中心主任可授权某室务会成员代为主持。正常情况下室务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内不得少于一次。如有需要,中心主任可召集室务会紧急会议;

   (2) 室务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前提下的民主集中制。凡属中心内重大事项,应提交室务会讨论决定,而后实施。遇事需形成决议时,应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室务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3) 室务会指派专人(会议秘书)作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室务会会议纪要应及时在中心内部网络上公布。室务会会议的有关内容如不宜公开,室务会成员应注意保密。

吉林省汽车零部件在线检测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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